Monday, July 14, 2008

读水泡的细柳镇故事系列

读水泡的细柳镇故事系列

 
这会子怎么看上龙珠了。好友睨着问。
恩。握拳中。为了要追求不那么复杂的……漫画。

笑。

最近流行傻傻的主角呢。好友说。
主角不都是傻傻的吗?疑惑眼神中。漫画经验一。

当头骂倒。我没有在说漫画!

哦。

摇头。你去看水泡的故事吧。——

~

春日的一天,下着细雨,我停下了脚步。眼前是江南的一个小镇,抽出嫩芽
的柳
枝迎着微风轻轻飘舞,宁静和谐。
“我累了。”我转向阿德,他的脸上写满了倦意,“是该歇歇了。”
我留在了那个满是细柳的江南小镇,从此以后那儿多了一个名叫水泡的捕快。

然后是绝对具有漫画手法的系列故事,笑笑无江湖。


“不行啊,这可是如今最流行的剑法。”


还有,一样具有一点颠覆性的anti-hero。
“志志雄所仰望的世界,就一定不好么?”完了,标准倾溃中,却喜欢。

他一抱拳道:“朋友,有何指教?”
斗笠缓缓抬起,露出水泡倦倦的眼神,他淡淡道:
“查户口。”

武侠的却不一样,正义拘谨了几十年,要想象漫画一样“在天灭天,在地灭地”
的疯一把,难了。

“水泡六年前初作捕快时,见贼是贼,见盗是盗。及至后来,亲见知识,有
个入处,见贼不是贼,见盗不……”

被广州话的同学骂某尼兜啊。(无厘头)

就在屠举倒地的瞬间,他仍然弄不明白为什么江南捕快要千里迢迢跑到塞外
来杀他。
...
我也是交友不慎,游山逛水哪儿不能去呀,非要我陪你出塞去看什么麦积山什么
丝绸路。


或者是,no-hero。

漫画中受认肯的,买酱油的剑心是可爱的,刽子手的剑心是可爱的,GOKU睁着茫
然眼傻笑让人喜欢,太公望双眼发木状经典,只要不白痴到另外一个红发家伙的
程度都还好还好。

拙拙的家伙们比较讨喜。

“最近遇到个难事,真让人费心。我让隔壁木匠替我打个门匾挂在家门口,
上面不知是写‘细柳镇捕王’好啊,还是写‘细柳镇首席捕快’好?”

英雄就别强求,武侠不如无侠。不尚贤,不贵难得,不见可欲。
多会子世事安了,才能见着了这有滋有味的小捕快时代的趣致。

“我是说我时间无多。想我水泡五岁练刀,十四岁闯荡江湖,二十岁便是一
流高手,更是一位千年难遇的弯刀天才,这般的英杰必遭老天嫉妒,也许我…
我…嗨,可惜啊可惜。”水泡一脸痛苦,呜咽的说不出话来,一转身又挥出了他
的刀。

那会儿的江湖杀鸡用了,却没啥可惆怅的,倒是安心得很。

“是么?”水泡晃着脑袋想。总还会有人来哭来笑来闯荡江湖的,总还会有
人来撑起这片天地的,总还会有人喜欢我这个酷捕快的。
水泡痴痴地笑起来。

绝才惊艳的文章也看了一大箩了,现下山水一瞟,没几个回头的,这细柳镇的故
事便是频频回头的“没几个”之一了。

好在哪里?别问了,我要能说出来,还能爱它么?(十分打混中。笑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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